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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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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知

2020-11-25 14:07
  各科室、分公司、项目部: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气候干燥,火险等级明显上升,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清明节将至,上坟扫墓、旅游踏青将进入高峰期,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我单位许多施工项目位于旅游度假区、山区林区,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最紧要关头。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务必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强化宣传,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结合班前会、安全教育会议等形式对各施工队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在施工区域增设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悬挂横幅,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视,严格施工火源管理。要充分发挥安全员看守作用,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对作业人员严格要求,严禁林区内吸烟;对施工范围周边春游踏青和扫墓人员要重点防范,对违规用火人员及时劝阻并通知林区管理人员。项目范围内有违规动火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施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各类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因设备或线路老化造成电器火灾。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五、完善预案,做好防火应急准备。各有关项目部要完善消防预案,与林区防火指挥部协同配合,科学制定方案,加强森林火灾预警与处置响应工作。扑火机具设施要全面检修,确保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对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的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配备好相关器材,保证扑火所需。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并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按照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统一由防火办核实、上报和发布。
  各科室、部门放假前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在放假前对职工做好假期防火教育工作,特别是旅游踏青入山入林,严禁携带火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质量安全科  
2019年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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